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誠徵人才公告

一、職缺代號、擔任工作、學歷及經歷條件、待遇、工作地點及錄取名額

職缺代號

擔任工作

學歷及經驗條件

待遇

工作地點

錄取名額

0100-A20-1

 內控相關作業 1. 學歷:國內外大學(含)以上會計或相關系所畢業
2. 工作經驗:3年以上(擔任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內控輔導工作或流程風險管理工作經驗尤佳)
3. 熟悉沙賓內控制度規劃、流程建立與運作執行,具內部控制制度建立、維護、查核能力及內部控制之診斷、改善與系統稽核等經驗尤佳
4. 具內部稽核師(CIA)、內控自評師(CCSA)、電腦稽核師(CISA)證照尤佳
5. 熟悉Microsoft Office軟體操作
6. 英文聽、說、讀、寫能力佳

45,000元

60,000元

台北市

1名

0100-A20-2

 規劃、協調並
 執行國際會計
 準則IFRS等相
 關作業
1. 學歷:國內外大學(含)以上會計或相關系所畢業
2. 工作經驗:具有四大會計師事務所3年以上經驗,5年以上尤佳,並熟悉國際會計準則(IFRS)
3. 具備國內外會計師證照者、有海外學習經驗者尤佳,並熟悉國際會計準則IFRS
4. 熟悉Microsoft Office軟體操作
5. 精通英文聽、說、讀、寫

45,000元

60,000元

台北市

3名

0100-A20-3

 財務報告編製
 (各季報、20-
 F、年報)
1. 學歷:國內外大學(含)以上會計或相關系所畢業
2. 工作經驗:具有四大會計師事務所處理美國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實務3年以上經驗,5年以上尤佳,並熟悉證劵管理法令及財務會計準則公報
3. 具備國內外會計師證照者、有海外學習經驗者尤佳
4. 熟悉Microsoft Office軟體操作
5. 精通英文聽、說、讀、寫

45,000元

60,000元

台北市

1名

0100-A20-4

 國際租稅、集
 團稅務及一般
 稅務等相關作
 業
1. 學歷:國內外大學(含)以上會計、財稅或相關系所畢業
2. 相關工作經驗:四大會計師事務所3年以上經驗,5年以上尤佳,並熟稔國際租稅、集團稅務及一般稅務等相關作業
3. 熟悉Microsoft Office軟體操作
4. 英文聽、說、讀、寫能力流暢

45,000元

60,000元

台北市

1名

二、報名期間:99 年 7 月 1 日 9:00 至 7 月 15 日 18:00 截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
三、報名方式:
  (一)一律採
網路報名
方式辦理,並請郵寄相關應繳資料,始完成報名手續。
  (二)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;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,以免影響權益。
  (三)應徵人員請先詳閱各項職缺內容,每人以應徵一項職缺為限,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,
    完成報名程序後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。
  (四)應徵人員應檢附下列資料:
    1.報名履歷表乙份(請先於網路報名後,再列印「報名履歷表」使用)。
    2.自傳(請先登載至報名系統,再列印使用,如有其他附件資料,請一併郵寄)。
    3.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(請黏貼於履歷表上)。
    4.大學(學士)以上相關系所畢業證書影本乙份。
    5.經歷證明或在職證明文件影本。
    6.著作、曾經發表之文章或作品等資料及技能檢定、證照(無者免附)。
    7.男性應徵者,請附退伍令或依法免服兵役之證明文件影本。
    ※以上資料及證件影本如有偽造、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,應徵人員應負法律責任,
     如獲錄取者亦將取消錄取資格。
  (五)備妥上述應檢附資料,請至報名系統列印信函封面黏貼於信封上,並於 99 年 7 月 15
    日前(以郵戳為憑),直接郵寄「(10048) 台北市信義路 1 段 21-3 號5樓 中華電信股份
    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處 啟」,始完成報名手續。
  (六)報名資料請務必留下正確之地址、E-mail、聯絡電話、手機號碼等,以利通知。
  (七)應徵人員書面資料本公司當善盡保密責任,於審查後,通過者以電子郵件通知參加
    面試,不合者恕不退件。

四、待遇相關事項:
  (一)僱用待遇按應徵人員之學歷、資格條件、相關經驗等,予以核薪。
  (二)另視本公司營運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核發年節獎金、績效獎金、企業化特別獎金、
    員工紅利等。

五、其他有關錄取及進用相關規定:
  (一)錄取後先試用 3 個月,試用期滿成績合格後,始完成遴選程序,依中華電信股份有
    限公司從業人員管理規則及核薪要點規定正式僱用;試用成績不合格者,不予僱用。
  (二)體檢:
    1.錄取時應繳交距報到日前三個月內之公立醫院、教學醫院、醫學中心、區域醫院
     (衛生院、所除外)檢查合格之體格檢查表(含胸部X光透視、梅毒血清檢查等)一份
     ,繳交之體格檢查表,應加蓋醫院印信及醫院總評「合格」或各項檢查項目「正
     常」、「無異狀」等戳記,體格檢查不合格者,取消錄取資格。
    2.應考人體格檢查發現有下列疾患之一者,為體格檢查不合格:
     (1)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。
     (2)患有嚴重精神疾患,不能處理日常事務,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,或有
      傷害行為者。
     (3)雙眼視力不良,致妨礙工作者。
     (4)左右耳聽力不良,致妨礙工作者。
     (5)其他嚴重疾患,無法治癒,致不堪勝任工作者。
  (三)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後,服務未滿2年,不得請求調整服務機構。
  (四)錄取人員試用期滿正式僱用之日起,服務未滿5年非歸責於公司因素而自請離職者須
    償付違約金:
    服務未滿半年離職者須償付已領月薪總額之二分之ㄧ,半年以上未滿 1 年離職者須
    償付月薪 3 個月、1 年以上未滿 2 年離職者須償付月薪 2.5 個月、2 年以上未滿 3 年
    離職者須償付月薪 2 個月、3 年以上未滿 4 年離職者須償付月薪 1.5 個月、4 年以上
    未滿 5 年離職者須償付月薪 1 個月之違約金,前述月薪標準係以離職當月之職階待
    遇加職務待遇計算之。

六、聯絡事項請洽:張小姐 (聯絡電話:02-23443584 聯絡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 9:00 至
   17:30 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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